吉林-白城市 医药类 专科公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棉纺路27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护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00元;
康复治疗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为每生每学年6000.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药学(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医学检验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医学影像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眼视光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待定;
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待定;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学费待定。
第四章 资助政策
第七条 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宜女生报考。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 投档比例: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同类别分类设置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最多不超过120%。
2.录取原则:
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清”方式录取,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按考试项目及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项目及科目顺序如下:
以高中或中职毕业生身份报考考生的项目顺序为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若两项考试成绩均相同时比较科目成绩,顺序为医学基础常识、综合素养与能力、时事政治、数学、语文、外语;
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身份报考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科目顺序为医学基础常识、综合素养与能力、时事政治。
项目或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项目和科目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如果个别专业未录满,则根据考生成绩,择优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3.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对于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m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棉纺路27号
联系电话:0436-3313131
联系人:季伟达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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