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 理工类 本科民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8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2.国标代码:13433
3.共青校区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青年大道69号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制
2021年专升本学生学制四年,入学后编入2019级就读。
第五条 培养方式
2021年我校专升本录取学生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自主培养。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第七条 2009年以后退役,取得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士兵或取得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的江西户籍退役士兵。
第三章 招生办法
第八条 普通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高职(专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专项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江西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退役士兵:2009年以后退役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江西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的退役士兵。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考试科目
第十条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我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数严格执行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和规定。学院总计划数为850人,其中普通招生数680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专项42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85人,退役士兵专项43人。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下表:
第十一条 报考专业要求如下:
考生依据省教育厅划定的高职院校专业(类)对应报考本科高校专业(类)进行选报,具体详见《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二条 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9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本人手机号)、就读院校、专业(国标代码)以及是否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生、退役军人等相关信息。
2.网上志愿填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1年4月25日9:00-2021年4月28日17:00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根据各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专业指导目录》选择报考志愿。每个考生选报1所高校和1个专业类的招生专业。本次网报期间,考生所报志愿允许修改一次,逾期不予以办理。
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成功后,须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我校。
3.领取准考证时间为:6月3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东门岗亭(地铁2号线前湖大道站4号出口)。联系人:习老师,联系方式:19179219583;邓老师,联系方式:19179289309。
第十三条 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1.报名资格审核。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考生的报名资格及其基本信息(含照片)由考生原就读高职(专科)院校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考生电子照片格式应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对审核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可以修改信息后再提交审核。
2.专项资格审核。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生、退役士兵的专项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汇总后进行核定。
3.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拟录取考生资格进行复查,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等,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缴费
依据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规定,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须向我校缴纳专升本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科目
1.考试时间统一为:2021年6月5日。其中,公共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下午14:30-16:30。
2.考试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科目(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综合卷)和一门专业基础科目。
公共基础科目考试说明(以教育考试院最新公布为准):
(1)分值和考试时长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每科100分,卷面满分300分,考试总时长为150分钟。
(2)考试内容
①政治: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其中形势与政策时间范围为2020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
②英语:考查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不考听力。
③信息技术:计算机基础知识、操作系统的基本功能及操作、office软件操作、网络技术及应用、多媒体技术及应用。
(3)题型
①政治: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
②英语:单项选择题、阅读理解题,书面表达题。
③信息技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综合应用题。
专业基础科目考试说明:
(1)分值和考试时长
《高等数学》、《应用文写作》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总时长为120分钟。
(2)考试大纲详见《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大纲汇编》(附件2)。
(3)题型
①《高等数学》: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
②《应用文写作》:单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写作题
第七章 成绩查询和复核
第十六条 我校将于6月15日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kjxy.nchu.edu.cn/)发布考生本人成绩。
第十七条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公共基础科目的成绩复核由我校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复核结果由我校告知考生。专业基础科目的成绩复核由我校组织实施并告知考生。
第十八条 考生在查询成绩后最晚于6月17日上午12:00前通过电话或QQ群联系我校负责人提出申请,申请时按要求附本人复查申请书(签字并按手印)、准考证、身份证。
第八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应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应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专项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排序,每个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比较公共科目总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公共科目总分仍相同,则我院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专项计划用于优先招收符合要求的考生,单独组织录取,录取规则参照第十九条。如普通高职(专科)学历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我校的某一专业人数大于该专业的专升本计划数,按照上述第十九条录取原则完成该专业该类别专项计划录取后,未录取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按照上述第十九条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院招生信息网(http://zs.kjxy.nchu.edu.cn/)公示。在我校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校内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人数在9名(含)以下的,我校自行调整(计划调整规则提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超过9名的计划数经报省教育厅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调剂录取:我校若出现缺额情况将提前向社会公布调剂专业的录取办法以及缺额专业及计划数,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并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本院招生信息网(http://zs.kjxy.nchu.edu.cn/)公示。
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须于7月4日9:00-5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我校退档,我校也不会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第九章 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我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学校校章,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十章 学费、住宿费及相关待遇
第二十五条 学院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英语4个专业为13000元/学年,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商务8个专业为14500元/学年,动画专业为15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学年。(江西省物价部门如有新文件发布,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我校所录取专业相同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入学及毕业按教育部2008年下发的《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政策告知》执行。学习期满,对学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盖有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印章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ⅹⅹ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正常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二十八条 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九条 按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十三章 纪律要求
第三十二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 学校对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第十四章 防疫要求
第三十四条 为加强疫情防控,2021年专升本考试防疫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我校将协同相关部门和机构完善疫情防控协作机制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前期防疫准备工作、做好涉考人员健康监测、指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各环节防护措施以及完善应急处理,确保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六条 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青年大道69号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共青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9室
邮编:332020
咨询电话:0792-3561252
招生监督电话:0792-4391309(学校纪检监察室)
招生监督邮箱:nhkyjjjc@163.com
学院网址:http://kjxy.nch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kjxy.nchu.edu.cn/
QQ咨询群:699566198(1群)450355224(2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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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附件2:《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大纲汇编》
附件3:《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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