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财经类 专科公办
入学管理和资助政策
(一)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2021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新生报到须知。
(二)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三)通过高职扩招考入并到校报到的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实行学费减免,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四)高职扩招入学学生与在籍学生同等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临时生活补贴、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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