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学校研究决定2024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学校简介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是浙江省“双一流196工程”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中国高校通用就业能力前20强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学校创建于1911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学校现有58个普通本科招生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0大学科门类。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农业科学、工程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化学、一般社会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32个。
学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学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在95% 以上,本科生继续深造率在36%以上。
学校现有教职工2800余人,拥有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优青、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大批优秀师资。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招收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3年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且大学期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加权平均分达所在专业前15%的要求。
3. 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
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180人,具体如下表。
注:学费收费标准按学校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四、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扫下面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
1.填写资料。请按报名系统要求填写、提交,同时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拍照)、个人一寸证件照(学信网注册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拍照)。未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统一用学生证代替,证书号码统一用2024。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
2.确认材料。按系统要求将本人签字后的申请表扫描或拍照上传。未确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报名考生务必仔细核对身份证号,因身份证号导致后续无法录取或无法在学信网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材料应为原件扫描或拍照。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24:00。
(二)测试及拟录取办法
报名的考生须参加分专业测试,测试时间:6月16日前(具体测试方式、时间、地点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同专业同分同录)及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各专业预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审核
学校将根据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将对2024年6月2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审核结果于2024年6月21日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于2024年6月21日在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培养及管理办法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 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其他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测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5.被我校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生就读地为学校杭州下沙校区和教工路校区。学校向第二学士学位新生不提供住宿。
七、监督机制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均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QQ: 800057228
招生咨询微信:zjgsdxzsb
招生咨询电话:0571-8698 9998
电子邮箱:zhaoban@zjsu.edu.cn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ban.zjsu.edu.cn
九、本简章由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