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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江苏-徐州市 理工类 专科公办

1978年 江苏省 538亩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发布:2023-04-27 20:18 来源: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浏览:2995 手机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办学地址:

设有贾汪校区和云龙校区。云龙校区,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81号;贾汪校区,徐州市贾汪区大学路1号。

云龙校区为工业安全与职业健康学院、商贸与人文学院、交通与安全学院2023级新生就读地点。

贾汪校区为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交通与安全学院2023级新生就读地点。

专业所在校区分布,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是华东地区唯一以安全类专业为特色、技术类专业为主体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学院专业发展形成了安全应急核心专业、安全应急支撑专业、安全应急拓展专业“三维一体”的专业架构,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群已成为省高水平专业群。

学院领办省应急安全职教联盟,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安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先进制造类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是教育部第一批“1+X”证书试点院校。

学院拥有含500强企业的学生实习就业基地和校企合作单位570余家。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懂安全会技术,深受企业欢迎。毕业生中21人分别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技能状元”“江苏工匠”“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办公室进行网上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审核执行。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报名条件: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安全管理类、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建筑消防技术、电梯工程技术、轨道交通类、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色弱、色盲的考生限报。学校对录取男女比例无要求。建筑消防技术、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电梯工程技术仅建议男生报考。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各省组织的美术类统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进行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其中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录取: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若以上相同,以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为准(按以下项目每项1分合计得分,共5项: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或志愿服务经历、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学科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体育运动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艺术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科技创新活动)。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不做要求。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学生投档分数为准,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生源地投档与录取规则为依据的前提下,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排序。

第二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原则上我校将采用“满足考生专业第一志愿”的录取方式(考生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要求及专业计划限制除外)。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元,

   理工类专业   5300元,

   艺术类专业   68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 1000-1200元(徐价费[2016]167号、徐价费[2017]8号)。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不符合要求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学校被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受助率20%。

学院奖学金:每年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受助率为23%。

勤工俭学: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12000元/年。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办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云龙校区,位于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81号。贾汪校区,徐州市贾汪区大学路1号。

招生咨询电话:0516-87815580、87815581、87815025、87815027

招生传真:0516-87815581

招生电子信箱:jsaq1234@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 0516-87815589

纪检监督邮箱: jwb@jscs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jscs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jscs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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