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 理工类 本科民办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1.学校名称: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796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5.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6.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7.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1、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3、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录 取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对于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含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录取。
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安排,同一专业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河北省考生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外省(市、自治区)考生同分时,遵循各省(市、自治区)同分录取规则执行。无明确规定时,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4、艺术类录取规则
(1)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的专业投档规则,按照河北省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内蒙古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其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省的投档规则;未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我校按照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艺术类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河北省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外省(市、自治区)考生同分时,遵循各省(市、自治区)同分录取规则执行。无明确规定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5、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明显肢体残疾,舞蹈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
6、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建议色弱、色盲考生报考。
7、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加分和降分的投档政策。
8、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全部为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9、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11、入学复查工作: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校本部:四人间 1950元/生/年,六人间 1200元/生/年,八人间 950元/生/年。赞皇校区:四人间 2150元/生/年,六人间 1400元/生/年,八人间 1150元/生/年。灵寿校区:四人间 2600元/生/年,六人间 2000元/生/年,八人间 1500元/生/年。以上住宿费用最终以入学须知为准。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征兵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校级学业奖学金、校级励志奖学金、开通绿色通道、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校园无息贷款、专项资助”等多项奖学、助学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号(主校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京赞公路(南徐乐段)路西(赞皇校区)
咨询电话:0311-89653577、89653588、89653599
学校网址:http://www.hebuet.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haosheng.hebuet.edu.cn/
乘车路线:长途汽车站乘107路,北国商城、火车站乘坐70路至河北工程技术学院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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