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 民族类 本科公办
一、学校概况
广西民族大学地处一年四季风景如画的广西首府南宁市,有相思湖、思源湖和武鸣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600亩。校园环境幽美静谧,建筑风格古朴典雅,人文氛围深厚浓郁,具有鲜明的壮乡民族特色和东南亚异域风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曾入选《环球人文地理》中国九所最富有诗情画意的大学之一。
广西民族大学创建于1952年3月,前身是中央民族学院(今中央民族大学)广西分院,1953年2月更名为广西省民族学院,1958年6月更名为广西民族学院,2006年2月更名为广西民族大学。学校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砥砺出“厚德博学、和而不同”的校训,形成了“团结共进、传承创新”的校风、“精益求精”的教风、“勤学躬行”的学风,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
广西民族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备受党和国家的关心和重视。1958年,毛泽东主席在南宁人民公园接见我校师生代表;1990年11月,江泽民总书记来校视察时称赞学校环境优美,是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2006年11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出访越南时,亲切接见了我校在越南讲学、留学的师生代表;2010年5月,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到校考察,勉励我校各族学子要“志存高远、敏于求学、学有所成、锻炼成才,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013年10月,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来校视察调研。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出席基层代表座谈会时亲切接见我校学生代表。
广西民族大学办学基础稳步夯实,人才培养体系完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3739人,少数民族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50%。现建制24个教学学院,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民族学)和2个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科学技术史);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广西一流学科;87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3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3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7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
广西民族大学名师荟萃,英才云集。现有教职工总数2494人,其中专任教师1675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63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26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1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26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才、广西八桂学者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100余人次。
广西民族大学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推进科技创新。近五年获国家级科研项目15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33项;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80项;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45个。《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先后获得“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中国百强报刊”“全国高校社科名刊”等荣誉称号,系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
广西民族大学始终坚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广西开放开发大局,大力实施国际化办学。充分发挥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作用,在泰国、老挝、印尼分别设立了孔子学院。先后授予柬埔寨首相洪森、老挝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名誉博士学位,全力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柬埔寨前国王西哈努克、首相洪森,越南前国家主席陈德良,泰国诗琳通公主,老挝前总理波松等东盟国家政要都曾到校参观访问。学校与22个国家、地区的176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实质性的交流与合作关系,至今已累计招收来自全球82个国家和地区的2.2万余名留学生,派出近1.8万名学生赴外留学。
广西民族大学桃李满园、芬芳天下。建校以来培养出了众多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干部、知名企业家,还有“感动中国2015年度人物”莫振高、“南沙守礁第一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龚允冲等一大批扎根基层、造福一方的毕业生,累计为国家输送了33万余名民族精英和国家栋梁。他们以扎实的专业基础、务实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的良好品格,为维护国家统一和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广西民族大学各项工作硕果累累,成绩斐然。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区高校毕业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广西民族大学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标国家“双一流”建设,坚持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适应时代需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招生学院简介
(一)传媒学院
传媒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西广播电视台、柳州市委宣传部和广西民族大学共建单位,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传播学、新闻学4个本科专业,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影视文艺理论与创作2个学术硕士研究生方向,以及1个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在校本科生(含专升本)1391人,硕士研究生38人。
学科特色鲜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是自治区级特色专业、一流本科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是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校级特色专业,《视听语言》《新闻采访与写作》是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广告策划与制作》《传播学概论》是自治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传播学是校级重点学科和校级课程思政教改示范专业。
师资力量强大。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58人,其中高级职称16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3人,在读博士15人,自治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广西广播电视百名人才1人、广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百名人才1人、广西教学名师1人、广西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2人、广西课程思政教学团队2个、广西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0人、广西统一战线百名专家1人。同时聘请多名学界、业界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或研究生导师。学院大部分教师具有传媒一线从业经验,是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师德品质良好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教学条件完善。学院拥有中外人文交流全媒体产教融合项目建设基地、新闻与传播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中国-东盟(广西)广电视听艺术创作中心、编辑出版与文化传播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4个自治区级人才培养、实践基地;有融媒体演播实训中心、广播电视实验教学中心、新闻出版实验教学中心,设有播音实验室、虚拟演播室、电视演播实验室、高清非线性编辑实验室、数字传媒实验室、编辑出版实验室、数字出版传播实验室,还有灯光室、拉片室、录音间、广播直播间等40多个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建有自己的报纸、网站、实验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实践教学平台。
人才培养质量良好。学院每年举办品牌活动“编影传声”专业文化月、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近年来学生获得各类荣誉9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00余项,省部级奖项500余项。学院与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人民出版社等30余家媒体单位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就业形势良好,毕业生分布在包括新华社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内的国家及各省市主流媒体、各大传媒企业和各行各业,社会评价较高。
传媒学院秉承“明德传理 融技兴艺”的理念,以培养满足民族复兴进程所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传媒人才为己任,以新闻传播专业为主轴,挖掘内涵式发展的潜力,以播音主持和影视编导为双翼,凸显融媒体时代专业特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等多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7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875人,专任教师64人。拥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开设音乐和艺术设计2个领域,分为器乐方向、声乐方向、民族民间音乐传承与创作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民族工艺与装饰设计方向共6个专业方向;艺术史与现代艺术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个,承担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音乐)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设有美术与设计系、音乐系、舞蹈系、公共艺术教学部、实验中心5个内设教学管理机构和西南少数民族建筑装饰艺术研究所、民族民间美术创作研究所、民族民间音乐创作与表演研究所和书法文化研究所4个科研机构。学院教学条件完善,拥有适应专业发展的音乐厅、艺术展览厅、表演排练厅、琴房、丝网制版印刷实验室、信息模型与虚拟仿真实验室、现代陶艺技术实验室、艺术设计电脑机房、数字三维技术实验室、虚拟现实技术实验室、构造与模型实验室、艺术设计工作室、绘画技法实训室等专业教学实验场所。
学院重视基础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与多家文化机构、设计公司建立人才培养合作关系,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能力、一专多能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竞赛和国内外大型文艺展演等艺术实践活动,屡创佳绩,成果丰硕。学生综合素质好,就业竞争力强,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高。
三、本科专业介绍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艺术学及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水平和艺术鉴赏能力。可在广播电视台、艺术院校、影视传媒、文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文艺表演、新闻采编以及教学科研工作。核心课程: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即兴口语表达、现场报道、作品演播与影视配音、影视表演、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新闻采写、新媒体创意与制作、摄影与摄像、艺术概论、传播学概论、中外文学、形体训练、节目主持人造型等。
(二)广播电视编导。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职业道德,着眼于广播电视发展的学科与产业前沿,旨在培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纪录片导演、频道与栏目策划、节目采访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核心课程:广播电视概论、艺术概论、传播学概论、视听语言、中外戏剧史、中外电影史、影视作品分析、摄影摄像技术与应用、非线性编辑制作技术、计算机影像处理技术、新闻采写、纪录片创作、影视后期技术等。
(三)环境设计。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备环境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设计实践能力和项目开拓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毕业后可面向各类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从事环境项目设计、环境设计项目策划与管理、工程实践等方面的工作。也可从事艺术设计教育、美育培训研究等工作。主要课程:形态构成设计、中外建筑专题、建筑模型制作、设计调查方法、设计项目一(居住空间)、设计项目二(室内软装设计)、设计项目三(公共空间)、设计项目四(商业空间)等。
(四)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备视觉传达设计与策划、设计教学和设计研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把握设计市场方向和较强开拓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在教育、出版行业、品牌形象设计行业、文化传媒公司、电视台等企事业机构从事企业形象设计、品牌形象包装、广告设计、展示设计、产品市场推广与策划等相关工作,或从事设计研究、教学与设计管理等工作。主要课程:广告摄影、字体设计、版式设计、插画设计、招贴设计、书籍装帧、标志与CI设计、广告创意与策划、民族民间元素设计、包装设计、UI设计、影视广告、项目策划与设计推广等。
(五)美术学。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创作方法、理论知识和表现技能,能在文化艺术传播领域、美术教育领域、设计行业、出版行业、博物馆、文化馆等企事业机构,从事艺术管理、美术创作、美术教育、美术研究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中外美术史、现当代艺术研究、美术概论、造型基础、工笔画、水墨画研究、中国画创作、民间民族美术、材料技法研究、油画创作、摄影技术等。
(六)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民族歌舞乐表演技能、音乐教学素养,对广西及东南亚音乐文化有一定研究、创作能力。培养能够在文化艺术团体、中小学教育、媒体等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人才。主要课程:器乐、声乐、少数民族多声部训练、广西民族歌舞研究与习演、广西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保护、广西及东南亚音乐鉴赏、广西及东南亚特色乐器演奏、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田野采风等课程。
(七)音乐表演。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备器乐或声乐表演、教育等基本理论与技能,具有较强艺术实践能力和创作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各类院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表演及文化宣传工作、群众艺术活动的专门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主要课程:演唱或演奏、正音台词、中外歌剧鉴赏与表演、民乐合奏与重奏、传统音乐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合唱与指挥、艺术实践、作曲基础、计算机音乐基础等。
(八)舞蹈学。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有舞蹈教学、表演及编导、中外舞蹈史、舞蹈理论知识等研究和艺术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在艺术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中专学校、电视台及相关的艺术部门从事舞蹈表演、编导、艺术指导以及教学、科研工作。主要课程: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赏析、舞蹈教学法、编舞技法、芭蕾舞、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现代舞、广西少数民族民间舞蹈、东南亚舞蹈、舞蹈剧目课、拉丁舞等。
(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培养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理论、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与传承,文化设计创新与开发的综合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文化人类学理论与方法、传统音乐与舞蹈、传统金属技艺、传统陶瓷技艺、传统节庆与习俗、地区非遗项目设计一、传统美术概论、地区非遗项目设计二、传统染织技艺、民间文学概论、地区非遗项目设计三传统编织技艺、传统戏剧概论。
四、2023年艺术类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一览表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预收学费 (元/年) | 招生地区 |
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100 | 12000 | 广西、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云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80 | 12000 | 广西、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 | |
艺术学院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35 | 12000 | 广西、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贵州 |
音乐表演 | 30 | 12000 | 广西、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贵州 | |
音乐学 | 60 | 12000 | 广西、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贵州 | |
舞蹈学 | 90 | 12000 | 广西、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 | |
美术学 | 60 | 12000 | 广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 | |
设计学类(包含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140 | 12000 | 广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 | |
合计 | 595 |
说明:
1.招生人数以考生填报志愿时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本科生按所修学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艺术类本科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表
省份 | 专业名称 | 省级统考科类 | 省级统考子科类 |
河北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河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河北 | 音乐表演 | 音乐学类 | 器乐 |
河北 | 音乐学 | 音乐学类 | 器乐 |
河北 | 舞蹈学 | 舞蹈学类 | 舞蹈 |
山西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本科)(联考子科类) |
山西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联考子科类) |
山西 | 音乐表演 | 音乐学类 | 音乐学类(本科) |
山西 | 音乐学 | 音乐学类 | 音乐学类(本科) |
山西 | 舞蹈学 | 舞蹈学类 | 舞蹈学类(本科) |
黑龙江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黑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江苏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编导 |
江苏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江苏 | 美术学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江苏 | 设计学类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浙江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浙江 | 美术学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浙江 | 设计学类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安徽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模块二(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等) |
安徽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模块一(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
安徽 | 美术学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安徽 | 设计学类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福建 | 美术学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福建 | 设计学类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江西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
江西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江西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江西 | 音乐表演 | 音乐学类 | 音乐学类(器乐) |
江西 | 音乐学 | 音乐学类 | 音乐学类(器乐) |
江西 | 舞蹈学 | 舞蹈学类 | 舞蹈学类 |
江西 | 美术学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江西 | 设计学类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山东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文学编导类 |
山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主持类 |
山东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山东 | 音乐表演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山东 | 音乐学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山东 | 舞蹈学 | 舞蹈学类 | 舞蹈类(艺术舞蹈) |
山东 | 美术学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山东 | 设计学类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河南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编导制作类 |
河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与主持类 |
河南 | 音乐表演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器乐 |
河南 | 音乐学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器乐 |
河南 | 舞蹈学 | 舞蹈学类 | 艺术舞蹈 |
湖北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湖北 | 音乐表演 | 音乐学类 | 音乐学类 |
湖北 | 音乐学 | 音乐学类 | 音乐学类 |
湖北 | 舞蹈学 | 舞蹈学类 | 舞蹈学类 |
湖南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编导类 |
湖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湖南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湖南 | 音乐表演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湖南 | 音乐学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湖南 | 舞蹈学 | 舞蹈学类 | 舞蹈类 |
湖南 | 美术学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湖南 | 设计学类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广东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编导 |
广东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广东 | 美术学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广东 | 设计学类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广西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广播影视编导类 |
广西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主持类 |
广西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广西 | 音乐表演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广西 | 音乐学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广西 | 舞蹈学 | 舞蹈学类 | 舞蹈类 |
广西 | 美术学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广西 | 设计学类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四川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四川 | 舞蹈学 | 舞蹈学类 | 舞蹈 |
四川 | 美术学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学类(本科) |
四川 | 设计学类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设计学类(本科) |
贵州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贵州 | 音乐表演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贵州 | 音乐学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贵州 | 美术学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贵州 | 设计学类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云南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云南 | 美术学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学类(本科) |
云南 | 设计学类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设计学类(本科) |
六、录取规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投档规则,录取规则按学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十三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我校其他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河北省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一、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二、执行顺序志愿、单志愿或梯度志愿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高考总分(高考文化总成绩+加分分值)×40%。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总分(高考文化总成绩+加分分值)、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报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要求无色盲。
四、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在河北、河南、江西三个省份只招收器乐考生。
五、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入校后按器乐和声乐模块培养,器乐模块按钢琴、琵琶、二胡、扬琴、竹笛、中阮、大阮、独弦琴、唢呐、笙、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古筝演奏方向进行培养,非上述乐器考生报考需慎重;声乐模块按民族唱法、美声唱法表演方向进行培养,非上述唱法考生报考需慎重。
六、身高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其他艺术类专业不作身高要求。
七、我校只开设《大学英语》公共外语课,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慎重,否则难以完成学业。
八、新生入校后,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入学后复查发现身体条件等复查项目存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530006
招生咨询电话:0771-3260410(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0771-3267117(艺术学院办公室)
0771-3267064(传媒学院办公室)
招生监督电话:0771-3260100(纪委监察室)
招生咨询邮箱:gxmdzsb@gxmzu.edu.cn
招生监督邮箱:gxunjw@gxmz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xmz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xm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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