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盘龙区 财经类 专科公办
根据《云南省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云南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生工作办法》要求,为做好学校2023年云南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 14550,云南省代码 5370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隶属单位: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财经职业院校,其前身为始建于1934年11月6日的云南省立鼎新初级商业职业学校,1942年更名为"云南省立昆华高级商业职业学校"。在此基础上,1959 年组建云南省财经学校。2015年2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级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财经职业院校,并命名为"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学校位于昆明市,深耕财经职业教育,是中国职教学会表彰的“黄炎培优秀职业学校"、云南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省文明办省教育厅首批命名的"省级文明学校"、入选云南省首批“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学校财经行业教育背景底蕴深厚,是全国财政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云南省财政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云南省商业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云南省财政系统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办学89 年来,学校为社会输送了大批财经专业人才,被誉为“云南财经人才的摇篮”。
学校现有22个高职专科专业,涉及财经商贸、电子信息、医药健康大类。学校构建“1+2+N”新商科专业集群,以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技术为核心专业,发挥专业群集群优势,协同发展。学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获批立项为云南省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面向行业和全社会大力开展培训,服务社会成效显著,近五年非学历培训达20余万人次,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在云南省高职学校中排名第一。积极开展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社区服务、智库咨询等多项服务,社会声誉良好。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双高”建设为牵引,秉承“立德立信立己,达观达技达人”的校训,以培养更多高素养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己任,构筑全方位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展国际合作办学,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增强学校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全力建设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2023年单招工作专项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单招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单招简章、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单招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单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单招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处理单招工作日常事务。
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制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单招专业10个,合计招生590人,招生计划最终以云南招考频道公布的云南省教育厅核定数据为准。
(二)招生批次
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设置高职免试批、乡村振兴专项单招批、高职单招批3个批次。
(三)学制
高职单招录取学生,学制3年。
四、报考条件
高职免试批仅招收符合高职单招院校免试入学条件的中职毕业考生和退役军人考生,考生免试资格认定办法及具体要求见《云南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生工作办法》;乡村振兴专项单招批招收云南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考生资格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未通过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乡村振兴专项单招批投档录取;所有通过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填报高职单招志愿。
五、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
2023年高职单招志愿填报时间为:2023年3月20-22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二)填报要求
考生须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点击“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本人高职单招志愿。
(三)申请免试入学
符合高职单招院校免试入学条件申请免试入校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职免试批志愿。
(四)单招考试费
考试费用由我校承担,不向考生收取。
六、初选及公示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初选
按照填报我校志愿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以各专业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分别划定各专业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入围考生名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 2022年底前取得的最好成绩为准,不含2023年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转入成绩。如因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时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错误,导致提取不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中职毕业生初选
填报我校志愿的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评分结束后,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不低于各专业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分别划定各专业进入职业技能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入围考生名单。
(三)公示
初选完成后,填报我校志愿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以及中职毕业生进入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名单将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站(http://zsw.ynczy.edu.cn/)中的“单独招生”栏目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和打印准考证。如果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招生计划的1.5倍的专业,学校将在报过相应专业而没有进入面试的同学中顺序进行递补。
七、评价方式
(一)普通高中生毕业生评价方式
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满分220 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职单招满分分值420分。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 分、C等12分、D等8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达到我校数据为准。
2.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络远程测试方式进行。
考试办法详见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站招生信息网(http://zsw.ynczy.edu.cn/)“单独招生”栏目中《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考试指南》公告。
(二)中职毕业生评价方式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成绩满分200 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200分,中职毕业生高职单招满分分值400分。
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办法详见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站招生信息网(http://zsw.ynczy.edu.cn/)“单独招生”栏目中《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考试指南》公告。
(三)乡村振兴类考生评价方式
乡村振兴专项普通高中生单招评价方式与普通高中生普通类单招评价方式相同。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乡村振兴专项中职毕业生单招评价方式与中职毕业生普通类单招评价方式相同。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四)申请免试入学考生
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的中职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可报考我校。免试条件、免试专业、免试申请办法、资格审查以及录取,将严格执行《云南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
八、录取办法及程序
(一)录取办法
严格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录取: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采用“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云南省招考院根据统筹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高职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后提供的考生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成绩排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二)投档顺序
2023年高职单招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高职免试批、保山专项单招批、特殊教育单招批、乡村振兴专项单招批、高职单招批的顺序依次进行投档。每个批次全部录取结束后,才会进入下一批次的投档。
(三)录取程序
1.查询个人成绩。2023年4月9日起,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个人成绩。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3年4月10日内申请成绩复核。
2.录取结果查询。2023年4月3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3.发放通知书。按照云南省招考院规定,我校于2023年7月办理完成投档录取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录取体检标准
(一)高考体检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22〕123号)要求,参加各市、区、县招考机构统一组织安排的高考体检。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学后体检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注册
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在报名、考试、入学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为5000元/学年/生;住宿费标准为600元/学年/生。
十二、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可获8000元/生/学年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可获5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学年奖励。
(二)助学金
国家一等助学金3800元/生/学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800元/生/学年。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奖助学金。原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或国家二等助学金,优先录用勤工助学岗位。
(三)其他资助
1.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学生实行学费补偿。
2.我校为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指定承担我省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教育招生院校,被我校录取的库区移民考生均可享受8000元/学年/生生活补助。
十三、重要提示
(一)我校单独招生相关信息均在学校校园网招生信息网 (http://zsw.ynczy.edu.cn/)“单独招生”栏目公布,学校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网站的信息公布。
(二)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体检后方具备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三)凡参加2023年高职单招且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发放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准考证,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试和录取。
(四)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要求。
(五)请在学校官网下载相关资料:
1.《云南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招生办法》
2.《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考生告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
3.《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4.《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考试指南》
十四、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871-65810290、65841605;
2.传真:0871-65812723
(二)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871-6581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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