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 财经类 专科公办 双高计划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2865 | ||
三、校址 | 滨江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文路470号; 德胜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德胜路238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R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R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R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R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种类 |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盖有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安排浙江省普通类、艺术类(美术)、单独考试、高职提前招生、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同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协调安排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招生,具体分省、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厅下达数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建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慎重报考餐饮智能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西式烹饪工艺专业。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二)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投档录取规则:遵照各省相应批次投档结果,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已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实行院校平行志愿的省份,按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根据专业志愿依次录取;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投档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学校未录满的招生计划将在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四)计划调整: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投档比例。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报考本校的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经同意后执行。 (五)对浙江省的高职提前招生、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五年制职业教育转升学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章程规定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学校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公布和备案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执行。 金融类、语言类、旅游类、餐饮类(除烹饪工艺与营养)、市场营销类、物流类、工商管理类(除连锁经营与管理)、电子商务类(移动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6000元/学年; 财务会计类、电子商务类(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餐饮类(烹饪工艺与营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连锁经营与管理)6900元/学年;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建筑设备类(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6600元/学年; 建筑设备类(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7500元/学年; 艺术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9900元/学年,其余专业90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市场营销(中法合作)15000元/学年,电子商务(中美合作)、现代物流管理(中美合作)专业18000元/学年。 | |
住宿费标准 | 六人间:1200元/学年;四人间:1600元/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激励优秀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学期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71-58108032,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主页:https://www.zjb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www.zjbc.edu.cn/zs/ 电话:0571-58108888/58108080 传真:0571-58108462 | ||
十七、其他须知 |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当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新生入学须知》按期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按照《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入学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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