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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

安徽-合肥市 理工类 本科公办

1958年 安徽省 1531亩

安徽建筑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2024-05-10 12:53 来源:安徽建筑大学 浏览:6360 手机版

一、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安徽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四、办学地址

紫云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号

金寨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南路85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规定实施。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学校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考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安徽建筑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5.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专业)招生按照《安徽建筑大学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简章》执行。本专业多门课程采用英语教学,由外教授课,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6.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录取规则及要求按照《安徽建筑大学2024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7.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不限。我校公共外语开设俄语、日语、西班牙语课程。

8.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六、相关政策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复查不合格时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2.学校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展本科拔尖人才联合培养,在第一学期末选拔新生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纵二路28号)联培专业学习,达到条件后授予两校联合学士学位。

3.学校拥有完善、长效的转专业制度,学生有两次转专业机会。第一学期末可申请校内转专业,第二学年还可申请学院内转专业,详见当年转专业通知。

4.学生可在学习本专业课程的同时,根据兴趣修读学校开设的智能机器人、智能数字化技术、储能科学与工程、创新创业管理等微专业课程,达到要求后发放微专业结业证书。

5.学校与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举办“3+1+X”学生联合培养项目,选派学生赴美交流学习。学校与台湾师范大学、铭传大学、东海大学联合举办本科层次交换生项目,选派学生赴台交流学习。以上详见当年选拔通知,学校设有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经费支持学生求学。

6.提前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并满足毕业要求的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七、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本年度学费标准待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

九、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各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重资助。学生通过提交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程序获得以上各类资助。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828083、63828188(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www.ahjzu.edu.cn

十一、附则

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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