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 财经类 本科公办
江西飞行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全称:江西飞行学院
2.学校标识码:4136014839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5.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6.办学地点:学校有南昌、吉安两个校区。南昌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卧龙路269号,为江西飞行学院各专业理论教学校区。吉安校区位于江西省吉安县桐坪镇,为江西飞行学院飞行技术、航空运动等相关专业训练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有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等代表组成。
同时设有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至招生生源地省份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按照招生生源地省份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所规定的录取原则及本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本科、专科(高职)批次均无预留计划。
第六条 我校2024年拟招收本科专业5个,专科(高职)专业23个,具体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对高考外语科目无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九条 报考休闲体育专业(包含本科及专科(高职)批次)的考生,需参加招生生源地省份教育部门组织的普通体育类专业统(联)考,并达到相应体育专业线要求。
第十条 专业录取一般不限男女比例,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部分专业招生要求:
1.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招生要求:①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重匀称;②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③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④无口吃、口臭、腋臭,无色盲、无纹身、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明显内外八字;⑤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精神病史;⑥无影响身体健康的慢性疾病、无肺结核等传染病;⑦无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2.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要求:①男生身高173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3cm及以上。
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招生要求:①身体健康、四肢协调、裸露部分无纹身;②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③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④无精神、心脏及传染性疾病。
4.公共事务管理专业招生要求:①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重匀称(BMI值18-25);②男性身高170cm-184cm,女性身高160cm-174cm;③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④无口吃、口臭、腋臭,无色盲、无纹身、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明显内外八字;⑤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精神病史;无癫痫病史;⑥无影响身体健康的慢性疾病、无肺结核等传染病。
5.休闲体育专业(包含本科及高职大专批次)招生要求:①无色盲、色弱、斜视;②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③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C字表0.5(E字表4.7);④无心脑血管疾病、严重恐高症及呼吸系统疾病;⑤无精神、心脏、传染性疾病。
6.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维修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招生要求:①身体健康、四肢协调、裸露部分无纹身;②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③无精神、心脏及传染性疾病。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2.学校调档比例一般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若学校投档的符合条件的考生生源数量不足,学校将参加征集志愿。
3.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同专业组的专业之间不得相互调剂。
4.有身体条件要求的招生专业,将对该专业拟录取考生高考体检表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既不符合身体条件需求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进行退档处理。
5.休闲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休闲体育专业使用招生生源地省份普通体育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和体检达标,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生源地省份体育专业统(联)考成绩,不分专业组及文理科,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均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位序比较,高者优先。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份招生管理部门规定计入投档成绩的加分予以认可,最高分值不超过20分。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及时在我校网上(https://www.jxfu.edu.cn)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1.本科学费:理工科专业4120元/年,文科(经、管、法、外)专业3880元/年,体育类专业4350元/年。
2.专科(高职)学费:5000元/年。
3.住宿费:1000元/年(四人间)、700元/年(六人间)。
第十四条 奖贷政策
学校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切实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电话:0791-83956690(学校机关纪委)
投诉举报邮箱:1010488324@qq.com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经生源地省份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招生科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飞行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学校负责就业推荐,双向选择。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表现良好,可通过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进入更高层次学校继续深造。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江西飞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与生源地省份招生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 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xfu.edu.cn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校红角洲卧龙路269号(330088)
联系单位:江西飞行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1-83956683 83956685
传真:0791-83956685
E-mail: jfyzsb@jxfu.edu.cn
附件:2024年在各省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江西省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 |||||
本科 | |||||
专科(高职) | |||||
湖南省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 |||||
本科 | |||||
安徽省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 |||||
本科 | |||||
福建省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 |||||
本科 | |||||
广东省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 |||||
本科 | |||||
河北省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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