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 综合类 专科公办
一、学校名称:苏州百年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法人机构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号 邮编:215123
五、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六、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允许的范围内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学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课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统考成绩为准。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综合分计算方式和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相关省份无明确综合分计算规则时,则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作为综合分。
4、学校认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加分政策,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我校所有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5、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6、由于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投放专业计划有限,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学校全部专业。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在我校规定时间及专业范围内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调整专业。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调。
七、收费标准:
1、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学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305号)文件精神,学费收取标准为除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商务英语专业为2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均为26000元/学年。
2、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取标准为2200元/学年。
八、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相关成绩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大专学历证书和加拿大百年理工学院大专学历证书。
九、学院奖贷助学机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若干企业或社会人士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勤工助学金等。
十、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自愿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十一、咨询与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和电话咨询招生信息,考生录取情况可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我院招生网查询。
学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号
学院网址:www.scc.edu.cn
招生网址:zjw.scc.edu.cn
咨询热线:0512-62955666、62955065
咨询QQ:2220013962
十二、监督电话:0512-6295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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