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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青岛市 综合类 专科公办 双高计划

1951年 山东省 810亩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布:2020-05-11 02:58 来源: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6786 手机版

第一章 总则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自主考试招生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8】26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324

第五条学院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 邮政编码:266555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条学院简介: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市共管、以市管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和山东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重点建设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青岛市首批品牌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荣获山东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乐学、修能致用”的校风和“乐学善思、知行合一”的学风,坚持“立足区域、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办学定位,积极、主动站在服务国家战略前沿,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精准发力。下设海尔学院(机电学院)、信息学院、生物与化工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等七个开展全日制学生人才培养的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760余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实施“育训结合、知行合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有103个校内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13个。与海尔集团、海信集团、海湾集团、烟台万华、青啤公司、万豪集团、明月海藻集团等200余家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注重对外合作与交流,在与国内同类高职院校开展密切交流的同时,不断拓展国际化办学渠道,先后与德国、新西兰、荷兰、美国、加拿大等31个国家和地区的101所院校(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申诉电话:13361295202。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名称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招生类别

单独招生

机电一体化

30

仅限退役士兵报考

应用电子技术

20

春季高考电工电子类

应用化工技术

20

春季高考化工类

会计

40

春季高考财经类

学前教育(师范类)

50

春季高考学前教育类

服装与服饰设计

45

春季高考服装类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

20

春季高考旅游服务类

综合评价招生

旅游管理(中新合作办学)

20

夏季高考

旅游日语

30

休闲服务与管理

50

茶艺与茶叶营销

30

应用韩语

20

酒店管理

30

电子商务

45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

60

健身指导与管理

40

备注:各专业计划中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考

第十二条报名:

1.报名条件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2)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相关类别(见招生计划中招生类别)报名后,方可报考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不含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退役士兵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单独招生;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

(3)色弱、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能报考应用化工技术、空中乘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4)考生须身心健康。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24日

3.报名方式: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专业。

第十三条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将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考试:

1.考试方式

(1)单独招生进行网上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300分。各专业5月27日在学院官网(www.zsc.qtc.edu.cn)公布测试要求和测试系统操作说明。各专业测试形式:

专业名称

测试形式

机电一体化技术

免试

应用电子技术

登录进入系统,网上身份核验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完成网上技能测试。

应用化工技术

登录进入系统,网上身份核验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完成网上技能测试。

会计

登录进入系统,网上身份核验后,在规定时间内录制会计业务视频,上传系统。

学前教育(师范类)

登录进入系统,网上身份核验后,在规定时间内录制技能展示(声乐、舞蹈、器乐三选一)视频,上传系统。

服装与服饰设计

登录进入系统,网上身份核验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完成网上技能测试。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

登录进入系统,网上身份核验后,进行网上面试。

(2)综合评价招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分值200分,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院考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客观评价并进行赋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100分,进行网上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各专业5月27日在学院官网(www.zsc.qtc.edu.cn)公布测试要求和测试系统操作说明,各专业测试形式:

专业名称

测试形式

旅游管理(中新合作办学)

登录进入系统,网上身份核验后,进行网上面试。

旅游日语

休闲服务与管理

茶艺与茶叶营销

应用韩语

酒店管理

电子商务

登录进入系统,网上身份核验后,在规定时间内录制一段特色农产品直播营销视频,上传系统。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

登录进入系统,网上身份核验后,进行网上面试。

健身指导与管理

登录进入系统,网上身份核验后,在规定时间内录制一段包含形象展示、行业认知、运动能力的视频,上传系统。

2.缴纳报考费时间为5月27日至28日,缴费网址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www.zsc.qtc.edu.cn),缴费后打印测试要求和测试系统操作说明,未缴纳报考费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3.考试模拟演练时间为5月29日9:00至17:00。

4.正式考试时间为6月2日9:00至17:00。

5.考生须按照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测试要求,准备相应设备。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提出申请,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

第十五条专业志愿填报规则

1.考生须按照报名条件要求选报专业,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专业。

2.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仅限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

第十六条报名考试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报名费30元/生,统一考试费40元/科·生,面试(含上传视频)费50元/生。各专业报考费:

招生项目名称

专业名称

报考费(元/生)

单独招生

机电一体化

应用电子技术

80

应用化工技术

80

会计

80

学前教育(师范类)

80

服装与服饰设计

70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

80

综合评价招生

旅游管理(中新合作办学)

80

旅游日语

80

休闲服务与管理

80

茶艺与茶叶营销

80

应用韩语

80

酒店管理

80

电子商务

80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

80

健身指导与管理

80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根据考生成绩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业以计划数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3.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免试录取报名的退役士兵。

4.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单独招生对应专业学习。各专业根据实际申请免试人数综合调剂录取计划,如有需要,学院将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报告,追加录取计划。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1)考生须于5月21日至24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网上报名,免试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2)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www.zsc.qtc.edu.cn),在“单独招生栏目”下载《山东省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将申请表和获奖证书的扫描件于5月27日前发至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邮箱:zsc@qtc.edu.cn。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提报的材料进行初核,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按要求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院将对考生申请进行终审。

5.计划调整原则:各专业计划根据报考情况可相互调剂使用。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超出计划由录取未满额专业调入;各专业根据实际申请免试人数综合调剂录取计划;如录取超出总计划,向山东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增加招生计划数。

6.优先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市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体育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获得奖项等级优先进行录取。考生须于5月27日前将获奖证书、组织单位的相关文件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信箱:zsc@qtc.edu.cn。

第二十条对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其学制、修业年限、教学安排,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读高职期间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鲁退役人发【2019】7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6月8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及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将通过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已被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或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三条凡在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提请山东省教育厅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心理普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含免试资格、优先录取资格)审查,凡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将提请山东省教育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1.学费: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元/每生·年)

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日语、茶艺与茶叶营销、电子商务、学前教育(师范类)、会计、应用韩语专业

4800

机电一体化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应用化工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

5000

旅游管理(中新合作)专业

12000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

8000

2.住宿费:根据学院公寓住宿条件不同,按 500、600、800、1000元/每生·年收取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生资助工作。

学院建有完善的“奖、免、助、贷、补”资助体系,设立了0532-86105596资助服务热线提供政策咨询。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置“绿色通道”,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各级各类资助。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建立了校内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渠道。为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有效支持。认真落实建档立卡生源学生资助政策。在校内建立了“爱心超市”,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自2020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532-86105300、86105200,网址:www.zsc.qtc.edu.cn 。

二级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咨询电话

海尔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0532-86106036

信息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0532-86105637

生物与化工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

0532-86105587

旅游学院

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中新合作)、旅游日语、应用韩语、茶艺与茶叶营销

0532-86105301

商学院

电子商务、会计

0532-86105279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师范类)

0532-86101323

艺术学院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

0532-86105253

基础教学部

健身指导与管理

0532-8610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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